feynman

Monday, April 10, 2006

高鐵特定區都市計畫

依據新竹地區都市發展型態、相關發展計畫及特定區相關計畫等內容綜理,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未來應朝向結合鄰近都市的發展,塑造一個具有交通運轉、居住的生活空間,並注重鄰里單元活動設施的提供與交融,另可配合新竹科學城發展提供部份產業用地。由此導入本站區主要之角定位應為:
(1)、配合新竹科學城的發展,結合科學園區、工研院、清大、交大等科技產業及技術人力資源,規劃為國際化科技發展交流門戶;
(2)、吸引跨國性高科技產業來台投資設廠,本站區將配合便捷的轉乘服務,扮演全台電子科技資訊中心的功能,引進研究、顧問、技術服務等產業,帶動地區特有文化及觀光資源發展;
(3)、融合以會議、展示為主的辦公大樓,極舒適的商務休閒設施,開發本區為傳播通訊高科技商務園區,加速「新竹科學城發展計畫」之目標達成。站區廣場
附屬事業用地
小計
總計(公頃)
最大商業樓地板面積
平方公尺

桃園站區
2.00
8.55
10.55
19.68
342,000
103,455
新竹站區
1.60
3.13
4.73
13.02
115,500
34,939
台中站區
(註一)
11.30
29.43
29.43
542,400
164,076
嘉義站區
2.30
3.14
5.44
12.51
87,920
26,596
台南站區
2.80
4.02
6.82
16.71
112,560
34,049
合  計
8.70
30.14
38.84
91.35
1,200,380
363,115
說  明
註一:站區廣場含在交通設施用地註二:依站區開發合約,站區用地涵蓋車站用地及事業發展用地,其中事業發展用地包含交通設施   用地及附屬事業用地。註三:站區用地商業使用最大樓地板面積係採總量管制。站區廣場指的是根據政府頒布之高鐵特定區都市計畫內容,於車站專用區內緊鄰高鐵車站處規劃有一定規模之廣場,供作公眾使用之都市開放空間,並兼具防災疏散之功能,此一廣場稱為站區廣場。附屬事業用地指的是根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投資興建交通建設者得以承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土地開發,其開發所得為附屬事業收入。故前述供作土地開發使用之土地稱為附屬事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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